“感谢曾书记,向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剩余4500元产业奖补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了。”近日,在崇阳县天城镇河田村村民丁大爷家中,丁大爷对回访的天城镇纪委书记曾维甫一行人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一次调研走访说起。
日前,曾维甫到天城镇河田村走访,有人反映河田村监测户丁大爷和邻居家同为监测户,养的牛和猪比邻居多,但是产业奖补却比邻居家少很多。
会不会存在产业奖补未落实的情况?
曾维甫决定到现场去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走到近处,伴随着一声声猪叫,曾维甫看到,一处简陋的猪圈里,丁大爷身着朴素的衣衫,微微佝偻着背,正在用粗糙的双手熟练地搅拌着猪食。
“曾书记,我这养猪养牛的产业奖补咋跟政策上说的不一样呢?按政策应该有5500元,可我只拿到了1000元。” 丁大爷急切地说道。
曾维甫书记一听,神色严肃起来,“丁大爷,你别着急,慢慢说。”
经了解,丁大爷曾经是河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家五口人,妻子和两个儿子都是智力残疾人,女儿正在读书,老母亲也已71岁,全家就丁大爷一个劳动力在苦苦支撑。
前几年在扶贫政策和政府部门的帮扶下,丁大爷通过养猪养牛,在2018年底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
2023年,丁大爷陆续饲养了猪7头和牛2头,按照《2023年崇阳县脱贫户(监测户)产业扶持政策》,饲养猪的补助标准为500元/头,牛的补助标准为1000元/头。按理年底应该能拿5500元的产业奖补,可是丁大爷却只领到了1000元。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立即处理。曾维甫立马找负责此事的河田村干部姜某和县乡村振兴局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原来,2023年河田村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姜某对产业奖补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片面的认为丁大爷非一次性饲养,且产业奖补每年只能奖补一次,未按照《2023年崇阳县脱贫户(监测户)产业扶持政策》中关于监测户奖补政策第6条“特殊情况报县乡村振兴办一事一研究同意,最高奖补额度不超过20000元”的规定,按照开发式帮扶“一事一议”的原则,丁大爷确实可以获得产业奖补5500元。
“是我对政策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导致发漏了丁大爷的产业奖补资金。”面对曾维甫和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的批评,村干部姜某低下了头。
在曾书记的督促下,姜某积极向县乡村振兴局争取补发产业奖补资金,将剩余的 4500元奖补资金发给了丁大爷。
最终,姜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天城镇纪委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围绕低保、养老等惠民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纠相关问题、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