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此次澄清正名帮我消除了顾虑,重燃了工作热情......”近日,在崇阳县路口镇举行的澄清大会上,路口镇党委书记王京华难掩内心的激动。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路口镇党委书记王京华在调解居民矛盾时充当村民宋某保护伞,对宋某与邻居之间矛盾纠纷处理不公。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进行细致调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
对王京华的不实举报,不仅严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诬告陷害的不良风气。经综合研判,县纪委监委采取了召开澄清大会的形式,帮助当事人消除顾虑、解开心结。
“是我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加上心里有气所以就直接举报了……”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下,相关诬告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祛邪方可扶正,激浊才能扬清。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查诬+回访”一体发力,持续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县纪委监委坚持对符合澄清正名规定情形的党员干部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督促承办部门严格按照时限、程序等,采取会议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做到应澄清尽澄清、能查处必查处,既用监督施压、又用信任助力。截至目前,已为18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澄清正名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诬告陷害行为。联合司法、组织、信访等部门,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认真研判、精准甄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近年来,共查处诬告陷害案例6起,其中一起被省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借鉴,追究刑事责任1人,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4人。
为做好查诬澄清“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再度燃起工作热忱,实现从“有错”向“有为”的转变,县纪委监委携手组织部门构建联动联访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并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强化谈心谈话,着重凸显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关怀,让他们能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我们坚持把‘澄清’与‘查诬’相结合,做好整体工作,持续传递‘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息,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