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崇阳:群众利益无小事 惠民政策不打折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12-16 10:05

“我是以前挂断你电话的金大姐,之前以为你是电信诈骗的,不好意思啊,刚才医院联系了我,把多收的钱退给我了,谢谢你……”在收到退款后,几名患者一一向巡察组干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这事要从一次巡察说起。

11月11日,崇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在第二人民医院抽查患者收费情况时发现,有6名患者进行宫颈环形电切术治疗时收取的费用未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便现场与相关患者打通了电话。

“喂!您好,请问你是金大姐吗?我是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您在第二人民医院的手术费收高了,我们现在正在电话核实情况,请问……”

“嘟嘟嘟……”

话没说完,金大姐就把电话挂掉了。随后,巡察干部拨通了其他患者的电话,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形,这让巡察干部纳闷不已。

县委第一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商讨应对措施,分析患者拒绝配合调查的原因。经分析,巡察组干部发现自己在与患者沟通时未使用崇阳方言,加上手术情况涉及个人隐私及资金,几名患者可能以为是电信诈骗,才表现出极大的抵触情绪。

为全面了解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随即安排崇阳籍干部再次与患者进行电话联系,消除误会,同时与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经过深入的回访以及座谈,巡察组了解到,今年4月份,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宫颈环形电切术费用标准由之前的300元降低为140元。由于第二人民医院未及时查收到收费标准调整通知,导致医院收费系统标准没有得到及时更新。所以,包括金大姐在内的这6名患者在5月的手术费仍按照旧的收费标准收取治疗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惠民政策落实不能打折扣。”县委巡察组立即向崇阳县卫健局党组反馈了这一情况。县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班对下属卫生院在收费标准调整后一段时间的手术医疗费进行严格核查并及时整改。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的督促下,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要负责人积极行动,与相关患者取得联系,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并通过现金、微信、医保等多渠道,主动退回多收取的960元相关治疗费用。

“我们开展专项巡察,目的就是发扬听民意、察民情、找问题的精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县委第一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石玺君 陈君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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