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强化“乡案县审”制度 守牢乡案质量“生命线”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02-08 10:05

“谭某某案还需补充相关人员谈话笔录,请尽快按要求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后移送审理。”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审理专员向天城镇纪委反馈一起“群腐”案存在问题。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审理专员”制度、压实审理专员责任、完善案件评查机制等守住乡案质量“生命线”

据悉,县纪委监委成立乡案县审”审理委员会,选取办案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乡案县审”审理委员会审理专员,既通过理论培训”“全员培训”等进行学习培训,又注重“量身定做”“一对一指导”实战操练,不断提升审理专员审理业务能力。目前选取审理专员18人,开展学习培训4次。

为压实审理专员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3个“乡案县审”片区,每个片区对应4个乡镇,由审理专员各自负责对应协作区乡镇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理工作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行“机动灵活”的审理模式,确保乡镇案件审理及时高效。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乡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案组自评提品质、日常评查找问题、全面评查找不足、专项评查“找茬挑刺”等,对案件进行常态“把脉”,全面“体检”。

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由审理专员持续做好初步审核把关,将案件承办部门在程序和文书规范、笔录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进行反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和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定期通报,推动形成边审理边评查、边发现边整改、边办案边优化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按照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结合本级实际制定《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进行审核把关,在审理专员初审基础上,提交案件审理室统筹,定期组织召开“乡案县审”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集体审议,经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审签后,及时反馈给乡镇纪委,以审理程序上的“规范化”推动审理质量上的“最大化”。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案件审理质效考评,坚持每半年一次对审理专员审结的乡镇案件组织开展评审优质案件,坚持次年一季度对上半年开展质量评查,实行以评促改,以评促质效。2024年以来,共开展评查4次,评出优质案件2个,发现问题3个。

“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模式和方法,从严从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口,守牢乡案质量生命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崇阳县纪委监委)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