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民政部门给我办理了低保,让我的生活有了保障!”前不久,嘉鱼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新街镇走访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时,村民徐某激动地说。
此前,在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县民政部门完善低保“进退”机制,指导各乡镇开展人员排查,发现徐某因精神三级残疾在家无业,收入无着落。在通过大数据平台核查其情况符合低保条件后,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迅速上门为其办理了低保。
近年来,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导向,选取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为“小切口”,重点纠治党员干部在社会救助办理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兜好兜牢民生底线。
大数据赋能让监督更有“数”。为提高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市纪委监委积极与人社、残联、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接,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从申请原因、政策依据、程序规范、资格确认、家庭实情等入手,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开展交叉比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发现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疑点问题199条,动态核销不符合条件低保人员190人,新增纳入低保19人。
除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数据比对中发现问题线索外,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前哨”作用,将专责监督“贯穿式”嵌入全市民政系统行业监管、现场督导、调度推进、问题整改等过程,针对在申请、审批、动态管理中暴露出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示,督促其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及时跟踪问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通山县慈口乡某村原党支部支委杨某某在任职期间,未作备案管理,未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受到组织处理……”日前,通山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低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要求各地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给予处分也不是终点,更重要的是推动案发单位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咸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惩边改边治,推动职能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针对社会救助领域暴露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内部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剖析问题成因,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制定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工作指引,持续深入开展“过筛子、补漏洞、提质量”专项行动。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推动民政部门建立完善低保经办人员、村干部近亲属备案,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公开公示、审核确认、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告知承诺等相关制度7项,强化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防线。”咸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惩、改、治”同步发力,紧盯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靶向纠治,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力守牢民生保障底线。(方明威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