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的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8-02-07 15:14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紧盯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法院副科级干部陈春和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底,陈春和通过申报,违规领到危房改造补贴资金7500元。2016年12月24日,县纪委给予陈春和党内警告处分。

2.县电影公司职工闻海斌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4年,闻海斌通过申报,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14904元。2016年8月16日,闻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口镇梅花村委会主任赵享娥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0月,赵享娥将不符合精准扶贫贫困户条件的哥哥赵昌永,纳入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对象。2016年4月25日,赵享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群众路线,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然而少数党员干部漠视党规党纪,唯利是图,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扶贫(惠农)资金,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共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县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对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脱贫相关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将严肃问责。


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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