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2期
中共崇阳县纪委
关于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桂花泉镇官庄村党支部委员殷皇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4年至2016年,殷皇章在桂花泉镇官庄村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把关不严,将5户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对象纳入贫困户范围。另外,殷皇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11月23日,桂花泉镇纪委给予殷皇章党内警告处分。
2、高枧乡高枧村村委会副主任王三红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王三红违规将自己向高枧村村委会申报并评选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王三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主管部门出具贫困证明,为自己的女儿申报并享受“雨露计划”扶贫政策;王三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11月20日,高枧乡纪委给予王三红党内警告处分。
3、高枧乡中山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卫明、原党支部书记王忠良、原村委会副主任宋雨林三人虚报套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问题。2008年初,崇阳县遭受冰雪灾害,包括高枧乡在内的多地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王卫明、王忠良、宋雨林三人在报告中山村因灾倒损住房情况时,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夸大房屋倒塌、受损情况,为自己或亲属套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其中王卫明为其兄套取资金1万元、王忠良为其妹套取资金1万元、宋雨林以妻子名义为自己套取资金1万元。2018年1月26日,高枧乡纪委分别给予王卫明、王忠良、宋雨林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4、肖岭乡肖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谢首兵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肖岭乡肖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谢首兵先后两次安排他人编造虚假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共70户,逐级上报肖岭乡政府和县住建局。肖岭乡政府主任科员陈全刚、罗四军、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副股长舒梅,对肖岭村提交的虚假档案审核把关不严,予以签字审批通过。肖岭村先后两次共计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5万元,并将其中的48.5万元分别用于该村一组和七组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崇阳县纪委分别给予谢首兵、罗四军、陈全刚、舒梅四人党内警告处分,将剩余违纪资金9万元予以收缴。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特别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尽管有的涉及金额不大,但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查重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认真履职,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在用权办事过程中遵规守矩,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