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8-09-21 08:25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路口镇泉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学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孙学宏在担任路口镇泉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用公款接待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同时,孙学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7月4日,孙学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

2.白霓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信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1年至2016年,王立信在担任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金星村委会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在白霓财政所设立账目的同时,违规设立账外账,用于账外支付村招待费和其他日常开支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村级“零招待”有关规定,王立信对此负直接责任。同时,王立信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10日,王立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沙坪教育办党总支书记陈明亮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10月3日,沙坪教育办党总支书记陈明亮在天城镇银海大酒店操办儿子婚宴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4月15日,陈明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找症结、出实招,对症下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刹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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