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一批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的微腐败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青山镇梓木村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3月,梓木村虚报套取村油茶基地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村油茶基地后续抚育施肥和香莲基地建设。梓木村通过虚报扶贫项目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且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梓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红海,村委会副主任、村支部委员熊鹰飞对此负直接责任。同时,熊红海、熊鹰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17日,熊红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鹰飞被诫勉谈话。
2.肖岭乡锁石村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肖岭乡锁石村向县茶果办申请茶叶基地补贴款,截留部分资金用于村级账外开支。锁石村通过虚报扶贫项目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且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锁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中兵、村会计杜亚飞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7日,陈中兵、杜亚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口镇泉口村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路口镇泉口村向县扶贫办虚报村油茶基地建设项目,套取资金挪作村集体经费使用,时任路口镇泉口村党支部书记孙学宏负直接责任,同时孙学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7月4日,孙学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社会影响较坏。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强化自我约束,坚守纪律底线依纪依法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发挥项目使用效益。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拿出过硬举措、形成有效机制,把好审批审核关,做到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管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有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力度,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全链条监督,坚决斩断那些胆敢伸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黑手”,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中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