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山镇城万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正新在申请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7年,廖正新的妻子通过找人代贫困户签名的方式,与镇扶贫办、县邮政银行签订四方协议,经村委会审核盖章后,获取精准脱贫小额贷款30万元,资金到位后,其未按协议约定向贫困户兑现增收资金。2018年县金融办牵头督促整改上述问题,廖正新妻子仍未向贫困户兑现约定的增收资金。廖正新作为中共党员、城万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在其妻子申请精准脱贫小额贷款中,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应承担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3日,县纪委给予廖正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白霓镇谭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明章在村级工程建设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3年,谭家村村委会未召开相关会议,将谭家村吴家至湾头1.1公里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承包给时任谭家村党支部书记吴明章之子吴霖,谭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明章在村级工程建设上违反工作纪律,优亲厚友,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10日,白霓镇纪委给予吴明章党内警告处分。
3.石城镇石下村原村委会主任徐子豪工作把关不严、违规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2013年3月17日,石下村村委会委员赵国高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并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徐子豪身为主管危房改造的村干部,让不符合贫困户资格的对象通过评议,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12月20日,徐子豪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并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徐子豪作为时任石下村村委会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8日,石城镇纪委给予徐子豪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