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霓镇一级主任科员卢作亚、三级主任科员张艳明作风漂浮问题。2020年5月,卢作亚、张艳明身为白霓镇大数据核查移民补贴类问题线索专班人员,在核查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领取人张某国已死亡超过一年的问题线索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作风漂浮,核查流于形式,仅凭被核查对象亲属1人的陈述就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错误结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12日,崇阳县纪委分别给予卢作亚、张艳明党内警告处分。
2.青山镇尺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宗强履职不力问题。廖宗强在担任尺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尺冲村一、二、三组2018年精准扶贫“九有”补短板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施工方弄虚作假、多算工程量问题,导致多付扶贫专项资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4日,崇阳县青山镇纪委给予廖宗强党内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中共崇阳县纪委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