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通报|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崇阳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08-04 17:5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全县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光酒驾问题。2022年10月9日晚,黄红光在家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交警查获,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在接受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询问调查时,隐瞒其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同年10月10日黄红光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黄红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主任万龙学酒驾问题。2021年10月21日晚,万龙学邀请两个初中同学在县城某餐馆聚餐,饮酒后骑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在接受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询问调查时,隐瞒其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同日万龙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万龙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王文杰酒驾问题。2021年9月13日晚,王文杰应同学王某邀约在县城某小摊上吃夜宵,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交警查获,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同年9月14日,王文杰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王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第六小学副校长黄学勋酒驾问题。2023年1月11日,黄学勋受其表哥卢某某邀请到县城某餐馆吃晚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交警查获,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79mg/100ml。2月1日,黄学勋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黄学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县交通物流发展局工会副主席赵亮酒驾问题。2021年10月12日晚,赵亮邀请两个朋友在县城某餐馆聚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交警查获,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在接受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询问调查时,隐瞒其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同年10月13日,赵亮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赵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上述党员干部无视有关禁令和法律法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受到处分,代价十分沉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树牢“酒驾违法、醉驾入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本着对自己、家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时常开亮“警示灯”,念好“紧箍咒”,督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守好安全底线。县纪委监委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从快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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