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崇阳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9-03 19: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和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市在崇阳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驻)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县属企业、学校等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目前县纪委监委共有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和事业机构20个:其中委机关内设机构13个、事业机构1个,派驻(出)机构6个。办公室、组宣部(政治部、)、信访室、党风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包含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职能)、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党风政风监督室牌子)、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廉政教育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6个派出纪检组。

二、人员情况

纪委核定行政编制78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68人,退休人员12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学懂开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取得新在果。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化为治理效能。

(五)提高监督效能,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

(六)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七)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八)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九)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部门预算单位由纪委本级、廉政教育中心等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纪委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02 .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00.84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国家政策工资增加及人员增加等因素。

崇阳县纪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纪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70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0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纪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0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5万元、项目支出957.3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纪委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7.9%;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83.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4万元,主要原因去年已经购置2辆。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8.2万元,与上年度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3.6万元,与上年度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89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4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800平方米;共有车辆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5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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