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崇阳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5-18 19:00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崇阳县纪委监委概括

  一、主要工作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5.会同县直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目前县纪委监委共有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和事业机构27个:其中委机关内设机构13个、事业机构1个,派驻(出)机构13个。共有编制82名(其中行政编制65名、政法专项编制9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名(派驻公检法3家纪检组人员关系在原单位)不纳入县纪委监委财政预算,退休7人。实有小车7辆。

1.共设置13个内设行政机构和1个事业机构:办公室、组织部(政治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包含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职能)、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党风政风监督室牌子)、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廉政教育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委机关总编制数43名,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35名,实有人数42人(改非及不在岗8人);机关工勤编制5名,实有人数6人;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 3名,实有人数3人。

2.共设置13个派驻(出)机构,其中9个综合派驻机构、3个单独派驻机构(公检法)、1个派出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派驻机构共配备编制39名(地方行政编制30名,政法专项编制9名),实有干部2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崇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国家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抓深抓实“两个责任”。以“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将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三)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监督、调查、处置力度。

(四)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切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七)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目标,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一般性转移性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501.24万元。

二、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150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877.02万元。

三、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1501.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4.06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四、崇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来客接待及外出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与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接待批次为500次,接待人数为4600多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度为1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3.2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督办检查,组织工作调研等活动。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相比,增加了108.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已久需更换车辆及划转增加了1台公务用车。

五、单位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运行经费支出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10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接待费23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38.7万元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100万元,空调15万元、电脑20万元、档案柜3万元、打印机6.4万元、复印机4.4万元、摄像设备1.2万元等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长40%,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长30%,增长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新调进人员,所以相应的人员支出相随之增长;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了2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长。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了22%,增长的原因是:在本年度进行了全县各乡镇办案区设施、设备更新完善,所以费用也比去年有所增长。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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