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纪委监委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来源:崇阳县纪委监监委 时间:2020-07-13 08:00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一方面冲锋在前、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全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持续探索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在全省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工作会议和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交流发言。

一、当好“三员”,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当好“服务员”。疫情防控伊始,主动下沉到包保的 2 个村(社区)、2 个网格点开展联防联控,14 名包保干部开展地毯式的人员排查,并利用晚上时间开展入户排查“点灯行动”,包保村(社区)均实现“双无”目标。向联系帮扶村增派由 4 人组成的防疫工作队,并将募集到的价值 2 万余元的酒精、口罩、蔬菜等物资送到群众手中。二是当好“战斗员”。全体干部在疫情警报拉响第一时间取消假期,7 名监督员和 1 名观察员常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专班,15 个监督检查组每天在 12 个乡镇和 11 个县城社区开展巡回监督,共出动监督检查组 623 批次 2133 人次,督促整改问题 362 个,处分 34 人。三是当好“护航员”。随着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紧盯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政策措施落实、行政审批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作风问题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条”,严肃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聚焦“三盯”,着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全县创新推行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三份清单”:党委(党组)监督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构靶向监督清单、监督和被监督单位问题销号清单;“双联会议”: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一本手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两书建议”: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五项督查”:专项督查、执法督查、跟踪督查、机动督查、问政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县直部门落实“32125 工作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将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68 件,追责问责 91 人,其中处分48 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8 件,处分 8 人。一是盯住“关键少数”。明确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同时,修订完善本年度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清单,明晰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党组)所属基层党组织相应建立日常监督责任清单,逐级完善监督责任链条。二是盯住廉政风险点。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位,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会同所监督联系的单位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按照防控手册对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盯住关键节点。紧盯元旦、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报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打好“三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今年以来,共立案 91 件,处分103 人,其中留置 4 人,移送司法机关 5 人。一是打好扫黑除恶“歼灭战”。加强与扫黑办及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健全线索通报、联席例会等制度。加强对政法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扫黑除恶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 条,查实 11 条,查否 3 条,正在核查 12 条,留置 1 人。二是打好脱贫攻坚“持久战”。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值守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大数据核查发现的 1189 条问题线索开展“六查三清”,查实 330 条,查否 859 条,查实率 26%,共追责问责 24 人,其中处分 8 人。三是打好防汛救灾“主动战”。入汛以来,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督查专班,深入 12 个乡镇防汛点,围绕防汛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巡堤查险等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常杀“回马枪”,对防汛措施不实、履职不力问题当场指导纠正,督促立行立改。

四、唱响“三曲”,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唱响“主题曲”。协助县委全面启动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谋划好创新动作。崇阳“一钱诛吏”故事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启动会上进行演播。二是唱响“预防曲”。利用“清风崇阳”公众号、崇阳县纪检监察网等载体,常态化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动态。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国家节假日期间,共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节日廉洁提醒短信 16.82 万条。三是唱响“宣传曲”。坚持以信息报送的数量保证质量,在中纪委网站、《湖北日报》《楚天风纪》《咸宁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党风廉政建设新闻信息 95 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 14 篇。

五、围绕“三抓”,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抓好政治监督。突出县委巡察政治属性,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二是抓好常规巡察。完成了对天城镇所辖 5 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面上问题21个,问题线索 2 件。三是抓好“回头看”。共对 13 家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面上问题 24个。完成对第六轮共 9 家被巡察单位的回访督查,反馈问题 170 个,已整改销号 50 个,整改完成率 29%,清退清收违规资金 713.18 万元,组织处理 26 人,并督促建立健全 39 项规章制度。

六、落实“三有”,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一是有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动员会,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9 个乡镇顺利落实“八有”建设(办公场所、谈话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制度、监督对象名册、线索处置台账、案卷档案、经费),3 个乡镇因正在新建办公大楼,办公用房正在重建中。二是有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制度,共组织 3 期集中培训,培训县乡两级共计 300 余人次。每季度安排 3 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以案代训”或跟班学习。三是有制度。编印《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围绕“该监督什么、该怎么监督”,明确 27 项工作流程,并发放给全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村(社区)纪检委员通过在办公楼前公开栏“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三化”,淬炼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日常管理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修订完善 21 项内控管理制度,汇编后发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遵照执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和外出报备制度,坚持全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1 名因外出未及时报告的于部被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坚持案件查办规范化。试行安全“1+3”工作模式,即承办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实现“运动员”与“裁判员、医务员、评审员”的同步作业、同频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依托工会开展“办案能手”技能竞赛,强化“乡案县审”,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加强对程序不规范、核查不彻底的责任排查,案件的办结率、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三是坚持内部监督清单化。出台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19 项负面清单,通过“五督五查”(常态学习经常督、警示教育现场督、谈心谈话当面督、廉洁家访延伸督、及时通报公开督,网络平台筛查、重大事项抽查、共享信息排查、机动联合检查、梳理线索探查)推动干部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共发现各类问题 15 个,收集意见建议 21 条。

对照上级要求找差距: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少数部门和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2020 年下半年,县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和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强对摘帽“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脱贫摘帽后纪律不松、作风不散。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车轮上的腐败”。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切实转变办案理念,决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提高办案效率效能,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 “文明案”。持续推进“打伞破网”,做到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看得见的正义”。

四、积极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条》,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慵懒怠政、推诿扯皮等“中梗阻”现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化“十进十建”,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下基层“大宣讲”活动和“送廉戏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创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示范县,认真落实“鄂纪干监 25 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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