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纪委监委2020年工作总结

来源:崇阳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09 16:11


今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县委从严管党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力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崇阳县纪委监委在全省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工作会议和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交流发言,先后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咸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压责、督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健全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

1.以上率下压责。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县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并带头讲党课,为在职县级干部和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廉政警示教育党课,引导党员干部从小事做起,从小节严起。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创新举措督责。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创新推行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和监督成果运用,按照“先县直、后乡镇,先试点、后铺开”的步骤,促进各种监督力量贯通融合,构建大监督机制。87家县直单位内设机构全部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建立了监督责任清单,通过日常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目前,各级党组织自身监督发现问题73个,整改59个,问责145人。县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就跟进监督到哪里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大攻坚战”、防汛抗旱、“6.30”专项行动、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合村并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三资”监管、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党员干部投融资清查、涉案遗留工程清查、食品安全监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危险化学品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出借、“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常态化跟进督查,把责任落实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3.民主测评问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党委)监督,在今年县纪委全会上,组织县人社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等3家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在县纪委全会上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民主测评。县委主要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排名靠后的青山镇、路口镇、天城镇3家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以问责促担责。

(二)突出预防抓宣传,特色廉政文化进一步挖掘。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努力提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崇廉尚洁、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夯实阵地广泛宣传。构建起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公职人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十进十建”工作,坚持以廉文化园依托,辐射带动12个乡镇203个村(社区)“一乡镇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一村一亮点”廉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乡言乡语”“行业行话”,让党员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联合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开展普纪普法“大篷车”“文艺轻骑兵”送廉戏下乡活动,深入乡村演出近80场。借助各级新闻媒介和信息刊物宣传平台,至10月底,纪检监察信息采用10篇,网站报刊采取193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开展以测促学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纳入全县各级党委(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县委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竞赛活动,结合“六大”活动,坚持“楚韵清风”线上测试和集中线下测试相结合,以测促学,6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测试。

3.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督促各乡镇党委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组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用一周时间分6批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权力之刃滥用成殇》《蜕变》等,4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全县48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共400余人开展了“清风携手·廉洁同行”家庭助廉活动,在全县开展“廉洁家庭、清廉家训、家风故事”征集活动,由表及里深入推进家风建设,树立一批廉洁典型,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影响力。

4.突出地方特色编廉戏。积极挖掘崇阳廉政文化和传统文化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筹资20万元,历时3个月,联合咸宁市纪委监委编导廉政提琴戏《一钱诛吏》,在全市6个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巡演,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咸宁市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

按照“深实严细久”的要求,重点查处新冠疫情防控、民生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6个,追责问责23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7人,组织处理151人。

1.聚焦疫情防控跟踪督查。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全县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督促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同时严厉查处瞒报漏报迟报和虚报、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累计出动622批次2130人次,督查检查乡镇(街道)343个次、村(社区)1149个次,单位、企业和场所601个次,入户走访重点人员3603余人次(含电话走访),发现问题359个,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4份,提醒函52份,督促立行立改330个,“回头看”督办整改问题29个。全县共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问题45起,追责问责111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76人,印发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通报16期。

2.聚焦群众热点问政督查。县纪委监委牵头,通过党报问政、栏目问政、网络问政、专场问政等形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问政督查。高质量举办《咸宁问政·崇阳专场》综合问政1期,曝光了4个问题,并通过《云上咸宁》进行现场直播,点击人次达到了80万;开展《党风政风瞭望哨》栏目问政2期,问政追访1期,发整改函5份;开展网络问政3期、党报问政2期,报送内参问政问题2个,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

3.聚焦作风建设常态督查。持续打好节点反“四风”组合拳,坚持警示教育、明察暗访、快查严惩、监督曝光多管齐下。节前通过文件通知、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严明纪律的提醒要求,累计发廉洁提醒短信5万余条。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安排“四风”巡查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节后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线索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已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追责问责4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并对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4.聚焦民生领域大数据督查。县纪委监委配合县扶贫办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六查三清”,1189条问题线索查实327条,查实率27.5%,对查实问题线索逐一把关,对查否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复核线索731条,复核率达84.8%,超过省里不少于20%标准。共追责165人,其中处分17人,组织处理148人,追缴违规资金36万余元。

(四)突出重点严整治,行业监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1.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对《2020年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进行了责任分解,对去年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印发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1期,向县住建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执行人防法规不严格、联审联批制度不健全、易地建设费追缴不到位等问题。今年以来,督促兴业苑项目调整规划补建人防地下室4636平方米,累计追缴13个建设项目易地建设费2162万元。

2.治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印发了《关于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督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和公、检、法等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线索开展大清仓、大起底,共起底问题线索17条,已办结11条。

3.治理生态环保领域有关问题。今年以来,已查处相关案件5件,追责问责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26人。针对桂花泉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察,县猴堂采石公司在新建生产线环评未过关情况下进行生产,镇政府后面大片山地生态环境被破坏等问题,追责问责27人,其中处分14人;针对咸宁市全媒体问政曝光崇阳县路口镇非法采石制砂屡禁不止问题,追责问责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针对白霓、铜钟、港口三个乡镇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问题,追责问责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

4.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日常督促检查、定期抽查、专项巡察、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全县扶贫领域开展“四清”专项行动,深化专项治理,坚决以优良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单独或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委巡察办对12个乡镇的工作团和驻村工作队工作作风进行了4轮督查,督促整改落实“三在村”要求不严、驻村日志记录不规范等问题37个。截至10月底,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3起,追责问责45人(其中党纪处分11人),下发通报4期。

(五)执纪执法强震慑,联动督改机制进一步完善。

1.坚持抓源头,严格处置信访举报。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试点,该项工作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了典型发言,鄂州市等地纪委监委专程来我县学习参观。积极运用网站和微信等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构建“网站、微信、电话、邮件、来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格局,截至10月底共受理信访举报137件,办结111件,办结率81%。

2.坚持零容忍,打伞破网惩腐治贪。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查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扫黑办及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健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席例会等制度。加强对政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破除“不真打、不愿打、不想打”的消极思想。今年以来,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件,办结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其中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小官大贪”以及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立案86件,处分78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83条,立案165人次,处分173人,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依法依纪依程序安全文明办案,没有发生办案安全问题。

3.坚持销号制,整合力量推动整改。一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通过对13家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全县14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68个;完成第六轮9家被巡察单位的回访督查,反馈问题170个,已整改销号168个,整改完成率98.8%,清退清收违规资金713.18万元,组织处理26人,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9项。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等一体整改工作,组建整改督查专班,加强巡视整改销号工作日常监督。一方面,上门督。深入各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上门督查,督责任落实、整改进度、整改质量;另一方面,严格审。落实整改工作签字背书制,对各整改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台账资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组织处理4人。三是组织专班开展全面检视。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12个全面检视工作组对12个乡镇进行脱贫攻坚全面检视,共抽查村114个(其中47个贫困村全覆盖),入户走访、电话调查贫困户813户、非贫困户108户,访谈干部353人,现场核查项目117个,累计发现3大类10个方面具体问题77个,开展全覆盖整改督办3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全县共追责问责14人。

4.坚持堵漏洞,“两书”建议以案促改。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专项治理、执法检查中有关单位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存在的机制体制上的漏洞,依纪依法向监督对象、监察对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目标、健全制度、追责问责的建议,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今年以来,先后就扶贫专项审计、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巡视巡察反馈,环境监察、环保执法、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方面存在监管缺失问题,全媒体问政曝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达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村“两委”班子管理、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行为、加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监管等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推动以查促改、以案促改,做好日常监督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

(六)标本兼治炼内功,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1.严把廉洁审查回复关。根据县委组织部提请,加强拟选拨任用干部的廉洁审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办理全县乡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审查25批次620人,其中参与审查新提拔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2批次72人次,对全县在职在岗的876名村“两委”干部进行“红色体检”。

2.加强基层基础夯底盘。12个乡镇落实“八有”建设(办公场所、谈话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制度、监督对象名册、线索处置台账、案卷档案、经费),全县203个村(社区)全部配齐纪检监察员,编印《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手册》,明确27项工作流程。村(社区)纪检委员通过在办公楼前公开栏“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制度,共组织4期集中培训,培训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计400余人次。每季度安排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以案代训”或跟班学习。组织开展工会技能竞赛评选活动,根据每半年案件办结率、精品率、信息上稿率评选出机关“办案能手”和“写作能手”各5人,营造纪检监察干部评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健全制度严防“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出台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明确19项负面清单,通过“五督五查”(常态学习经常督、警示教育现场督、谈心谈话当面督、廉洁家访延伸督、及时通报公开督,网络平台筛查、重大事项抽查、共享信息排查、机动联合检查、线索梳理探查),推动了干部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