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你单位此次报送的职级晋升人员未发现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职级晋升党风廉政意见进行复函。
这是崇阳县纪委监委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前移监督关口,在党员干部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严把廉政审查关口,筑牢廉洁“防火墙”,助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审查调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进行联合审查,为被征求意见个人进行全面“廉政体检”。相关室部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层层把关,确保回复内容真实准确高效,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带病提名”等情况的发生。
“秉承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原则,我们将继续针对干部选拨任用等关键环节,从遵纪守法、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真实、全面的审查意见,把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挡在门外’,为选对人用对人保驾护航。”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进行廉政审查35次,对8015名党员干部的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其中32人的重要奖励最终决定不予表彰,暂缓5人的干部选拔任用。(崇阳县纪委监委 阮剑 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