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君在与7组资金专管员办理交接手续时未将该组路面损坏补偿款办理移交,并用于个人开支,现给予周正君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崇阳县桂花泉镇纪委通报几起违规占用村集体资金的典型案例。
早在之前,桂花泉镇官庄村一场湾子夜话“爆”出村里部分小组长、党员利用管理组内集体资金的便利,挪用代管的组内集体资金的问题。最终,通过县、乡、村三级纪委联动调查,为官庄村追回组集体资金40.2万元。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向桂花泉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系统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抓好落实。
针对官庄村案件中暴露出的村级财务账目混乱、公开公示不到位等系列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指导桂花泉镇印发《关于开展村组事务管理人员违规使用集体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县推广,对全县189个村、1892个村民小组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清查,重点清查村组事务管理人员截留、套取、挪用集体资金行为。截至目前,该县共处理组级资金监管问题线索16条,追回资金116.426万元。
此外,为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到廉文化园参观等方式加强学习。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选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挪用侵占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制作出《崇阳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选编》。截至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8余场,发放《案例选编》1000余份,覆盖全县所有农村(社区)党员干部。
为常态化规范“微权力”运行,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化小微权力监督上下功夫,紧盯农村“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制定了村级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清单24条,完善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等配套制度,全面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坚决守护好村级集体“家底”。(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