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消息(通讯员刘龙辉、龚博、周祥明、记者周荣华)崇阳对县直部门和乡镇实行集中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集中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月16日,该县新派出的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成立挂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亲临崇阳授牌。参加授牌仪式的还有咸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世永和省纪委、崇阳县主要领导。
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改革,旨在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完善监督机制,解决纪检监察机构规模小、力量分散、专职不专、监督乏力等问题。
此次改革,崇阳县直66个部门和12个乡镇设立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垂直部门保留现行管理方式,县属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的纪检工作,按原隶属关系不变。改革后,该县除保留乡镇和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外,其它县直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黄先耀视察了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并召开座谈会,和崇阳基层干部代表座谈,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管理改革,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黄先耀充分肯定了崇阳此项改革。他说,崇阳实行纪检监察机构集中派出改革,充分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的精神,符合中央和省纪委的要求。改革既借鉴了其他县市经验,又紧密结合崇阳实际,有自己的特点,有多项创新。改革整合了力量,落实了专项经费,创新了监管模式和监督方式,建立了一套工作制度,而且考虑周密,乡镇纪委没有削弱,探索了一种新的改革模式。这是咸宁市、崇阳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创新之举,标志着我省县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希望咸宁和崇阳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要明确派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及各科室、派出机构与被监督单位的关系。要处理好履行职责和服务中心的关系,始终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处理好监督与融入的关系,解决好派出机构自身建设问题,树立良好形象。
据悉,崇阳是继嘉鱼、赤壁之后咸宁市第3个实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