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纪委制定下发《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工作纪律若干规定》,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案件查办全过程,坚决防止违规执纪、违法用权,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规定》共分为十条,从适用的办案人员,到办案工作程序、安全文明办案要求、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回避纪律、纪检监察文书管理使用、调查取证纪律、适用“两规”、“两指”安全防范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划“红线”、设“底线”,以向自己“开刀”的勇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办案行为零容忍,着力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常态化。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04件,初核193件,立案129件,结案125件,处分125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全县无申诉复查、行政复议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办案人员“零违纪”和安全办案“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