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未发现吴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违纪违法情况,不影响任用……”5月8日,崇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关于请求协助做好干部任前审查工作的函》,对来函所附55人进行逐一审查,并出具复函意见。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均进行全方位廉政“体检”,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出现“带病录用”、“带病提拔”、“边惩边奖”等现象。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成果,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立案、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由信访、党风、案管、审理等部门联合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一一把关签字,并分不同情况向征求意见单位提出暂缓使用、不影响使用、否决等建议,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明确接收、分转、审核等各环节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洁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对政审、评先评优等各种审批事项17批5992人次进行了审查,否决表彰奖励18人次,对干部提拔任用提出延缓意见1人。(崇阳县纪委监委 袁木成 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