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不扣打好底 不等不怠起好步
---崇阳县委首轮巡察工作“亮剑”
今年9月以来,崇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迅速启动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等不靠、积极行动,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保质保量完成了机构设置、编制调剂、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挂牌运行等工作,并于11月1日正式启动首轮巡察。目前,巡察工作正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
一、吃透上情,因地制宜设计巡察方案。按照省、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推进会的安排,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落实意见,结合崇阳实际,围绕“五个突出”制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一是突出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方案充分体现了“四个着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全覆盖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二是突出落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严格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行为。三是突出基层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作风不实、惠民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紧扣“六大纪律”,巡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突出重点巡察对象。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开展巡察。五是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保持震慑常在。
二、把准定位,精心谋划组建巡察机构。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机构组建过程中通盘考虑开展巡察工作的目标指向,充分凸显“巡”与“察”的职责。一是把握巡察基本定位。牢牢把握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这一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二是依规组建巡察领导小组。比照省、市做法,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和巡察组。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常设机构,定编4名。三是统筹设置巡察组。领导小组下辖2个巡察组,定编6人。巡察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巡察员和其他岗位,巡察组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在巡察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县委对巡察组一次一授权,巡察组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提供巡察保障。把后勤保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从曾担任过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并从事过党务、纪检、组织等工作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思想正派的20名干部中选拔5名正科级党员干部建立了巡察组长库,从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审计、公安、财税、国土、住建等12家单位选拔出48名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的党员干部组成巡察工作人才库。10月24日至27日,组织全体巡察机构干部共6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二是夯实后勤工作保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巡察机构后勤保障问题,为巡察办配置了6间办公室、1间会议室;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调拨2辆专用车辆供巡察工作使用;县政府将巡察办工作经费按10人编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开办费31万元,办公设备、实施已全部购置就绪。三是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巡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制度,执纪执法部门巡察工作信息沟通制度,巡察成果运用制度,巡察干部选配任用、调整交流、工作回避、管理监督制度等9项制度,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聚焦热点,精准发力开展巡察“亮剑”。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吃穿住行,业教保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10月20日,崇阳县委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暨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决定从11月1日开始,派遣两个巡察组进驻县劳动就业局、县低保局、县房管局、古市林场4家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一是突出巡察重点。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集中、与民争利、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腐化堕落、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问题。二是狠抓巡察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适时杀个“回马枪”。三是力求巡察实效。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将单独或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严肃处置,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