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
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程良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要求,这是基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赋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代重托。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回顾过去5年反腐败斗争历史性变化,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从政令不畅到令行禁止,从盯少数到管全党治全党,从不良作风滋生蔓延到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向好……这一切都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言必行、行必果,以“打虎”“拍蝇”“猎狐”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四大考验”、“四大危险”依然复杂严峻地存在,“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此,我们必须始终坚定旗帜立场,做到冷静清醒,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紧盯目标任务,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铲除致命“污染源”。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要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群众获得感。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保障。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旗帜鲜明地道出了制度在制约权力、遏制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廓清了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到制定《巡视条例》,从修订出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问责条例》,再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五年来制订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制度,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一次次优化升级,无不表明扎紧制度笼子是反腐败标本兼治必由之路,是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要保障。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我们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化,强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性举措,拓宽“小病早治”、“小节严治”的有效渠道。要坚持把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作为延伸监督触角、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创新巡察工作机制、总结交叉巡察工作实践经验,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要在借鉴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前期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为改革打好基础。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固化长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不能腐真正变为不想腐,是反腐败从治标向治本跃进的根本特征,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要求。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如果党员干部的思想土壤未能得到有效净化,就很容易被腐败病毒感染侵蚀。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位,坚守思想建党这个根本,强化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夯实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大力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不断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夯实纪律教育这个基础,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廉政宣传,推动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要敢于思想“交锋”,旗帜鲜明地抵制“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通过宣传引导、扶正祛邪、凝聚共识,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当前,我们务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争当全面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作出应有贡献。